因為朋友有票所以去了看,以下有捏



其實我不習慣寫什麼影評什麼的,我也不知道什麼演得好不好之類…
我只是想說點小小的故事感受而已

我妹說之前好像有一部姐妹作叫證人,那部我沒看過就是了。
這部主要想說的…我想只是在論…

警察不是神,人不是神。
有錢使得鬼推磨,只是錢不一定可以買到幸福。



故事中張家輝是個善良得可以的人,他走錯了路。
他選錯了路。
當中可以看到他總是受傷,而且一次比一次嚴重,可以比喻他的心愈來愈支離破碎吧。
最後他選擇了良心而非「規定」,也是他覺得自己唯一可以做的東西吧。
…只是讓自己好過一點而已。

而謝霆鋒其實也是個滿自私的人,然而他相信著張家輝,相信他那100萬可以給自己與妹妹幸福。
老實說他並不是一個幸福過的人(這劇沒人是幸福的),他的幸福反而是在線人之中那虛假的照片中找到的。


一個人的自私可以影響很多東西。
但沒有這次的「強迫」,謝霆鋒的妹妹也不會幸福…雖然失去兄長的她也不一定可以稱為幸福。
也不會出現精神病,也不會因為這樣而得到所謂的「解脫」的快樂。



嘛,港產片一般都會把社會另一面寫得比較誇張,這點我還是不太能接受就是了。
但比較重要的還是其悲劇的味道及其解決的方式…

也就是電影到底想表達些什麼而已。





以上,實在比較少看這類型的,所以不知道怎說比較好…囧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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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夢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